碳排放权交易体系是指以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为目的,以温室气体排放配额或温室气体减排信用为标的物所进行的市场交易。我国已经建立了相关的碳交易市场体系,并在年开启了全面建设碳交易市场的元年,未来我国碳交易市场机制将向着严谨、完善、高效的目标前进。
碳交易是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的统称,在《京都协议书》要求减排的6种温室气体中,二氧化碳为最大宗,因此,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以每吨二氧化碳当量为计算单位。在排放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包括二氧化碳在内的温室气体排放权成为一种稀缺资源,从而具备了商品属性。
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通过艰难谈判,于年5月9日通过《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年12月于日本京都通过了《公约》的第一个附加协议,即《京都议定书》(简称《议定书》)。
《议定书》把市场机制作为解决二氧化碳为代表的温室气体减排问题的新路径,即把二氧化碳排放权作为一种商品,从而形成了二氧化碳排放权的交易,简称碳交易。
碳排放权交易体系是指以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为目的,以温室气体排放配额或温室气体减排信用为标的物所进行的市场交易。交易前,政府首先确定当地减排总量,然后再将排放权以配额的方式发放给企业等市场主体,使得排放总量被控制在降低后的指标范围之内。
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批准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湖北、广东和深圳等七省市开展碳交易试点工作。随后年1月9日福建也开展了碳交易试点工作,因此截至年我国共有8个碳交易试点省市。
年以前,中国碳市场发展较缓慢,主要以参与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为主。随着后京都时代到来,中国开启了碳市场建设工作,对建立中国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做出了相应决策部署。
年12月25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通过审议,并将于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将会进一步完善我国碳交易市场机制。当前我国碳交易机制和国际社会的区别有以下:
碳排放权交易体系是实现低成本碳减排的关键。-年是我国碳交易市场的黄金时期,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建立包括建立相关绿色金融、碳中和等来推动碳交易市场发展,具体政策汇总如下:
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我国二氧化碳排放在年前达峰,力争年实现碳中和。-年1月1日,中国碳市场首个履约周期启动,首个周期截至12月31日,涉及家发电行业的重点排放单位。这是我国第一次从国家层面,将温室气体控排责任压实到企业。未来我国碳交易市场机制将呈现以下发展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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