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出台新型城镇化试点三年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省安徽总体方案》,近日安徽省制定了《安徽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省三年行动计划》,提出围绕"人、地、钱、规划、建设、管理",重点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153"行动、城乡统筹水平提升行动、产城融合促进行动和资金保障行动。
为贯彻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省安徽总体方案》,近日安徽省制定了《安徽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省三年行动计划》,提出围绕"人、地、钱、规划、建设、管理",重点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153"行动、城乡统筹水平提升行动、产城融合促进行动和资金保障行动。
"153"行动主要包括"一项户籍制度改革"、"五有并轨"和"三权落实"。安徽省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其他设区市落户限制,全面落实居住证制度,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制度和城镇化人口统计相关调查制度。引导皖北人口有序向皖江地区迁徙。"五有并轨"是指促进创业就业、增强教育保障、完善住房供应体系、提供医疗卫生保障以及健全养老服务体系。"三权落实"主要是进一步落实进城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权。
城乡统筹水平提升行动主要包括规划引导、中小城市和县城提质扩容、城乡一体化和社会管理创新。
产城融合促进行动主要包括产业支撑、功能提升以及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等内容。产业支撑-优化城市产业布局和结构,加快开发区转型升级,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试点,创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等绿色园区。功能提升-编制人文城市建设方案。推进卫生城镇创建,开展海绵城市、城市地下管综合管廊建设、开展城市社区便捷生活服务圈建设,改造提升老城区。环境保护-推进绿色城市建设,创建低碳城市,探索和推行节能、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制度。
资金保障行动主要从资金保障方面,发挥*策性金融机构作用,探索包括棚户区改造和开发区产城一体化在内的融资新模式。
《行动计划》明确,力争经过3年的努力,部分地区和重点领域试点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全省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显着提升,有利于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制度体系初步建立。到2017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4%,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3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