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药
医院或者诊所请医生诊断后开出处方,并在医护人员指导下使用的药品。
非处方药
简称“OTC”药品,指不需要医生处方,患者可按药品说明书自行购买的药品。
分为“甲类”和“乙类”,其中甲类非处方药品标识为红底白字,乙类非处方药品的标识为绿底白字,其安全性更高,并且可以在超市,宾馆等处销售。
中*量
当药品用量超过其说明书上标注的最大剂量时就会引起一些不良反应。
致死量
如果在中*量基础上再加大剂量就会引起死亡。
药品耐受性
指病人长期使用某种药物后,机体对药物的敏感度下降,只有加大剂量甚至接近中*量时才能产生治疗作用的特性。
药品耐药性
指长期使用某中抗菌药(抗生素),细菌对该药品的敏感性降低,导致该抗菌药对细菌不再有作用的特性。
药品的用药限制和警示
慎用:是指用药时要小心谨慎,即指在使用该药时要注意观察,如出现不良反应当立即停药。
忌用:就是避免使用的意思,即最好不用,如果使用可能会带来明显的不良反应和不良后果。
禁用:就是没有任何选择的余地,属于绝对禁止使用的药品,此类药品一旦误服就会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或中*。
中药
我国传统使用的植物,动物,矿物药及其成药称中药。
西药
有机化学药品,无机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称西药。
中成药
按疗效显著的常用处方,将药物制成一定规格的制剂,给予通俗的名称,患者可不经医生处方直接购用,这种药品称为成药。
中药饮片
指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根据辨证施治和调剂、制剂的需要,对中药材进行特殊加工炮制的制成品。(中药饮片,是指对中药材按不同标准,进行切、炒、炙等方法加工后制成的中药。)
中药材
指药用植物、动物的药用部分采收后经产地加工形成的原料药材。(指未经任何加工的原药材,俗称“个子”)
生化药品
指以生物化学方法为手段从生物材料中分离、纯化、精制而成的用来治疗、预防和诊断疾病的药品。主要包括:氨基酸、核苷、核苷酸及其衍生物、多肽、蛋白质、酶、辅酶、脂质及多糖类等生化物质。
生物制品
应用普通的或以基因工程、细胞工程、蛋白质工程、发酵工程等生物技术获得的微生物、细胞及各种动物和人源的组织和液体等生物材料制备,用于人类疾病预防、治疗和诊断的药品。
目前,我国人用生物制品包括细菌类疫苗(含类*素)、病*类疫苗、抗*素及免疫血清、血液制品、细胞因子、体内及体外诊断制品以及其他活性制剂。
根据药物的性质,服药时间可分为
饭前服用类,如补益药,胃药,止泻药。
饭后服用类,如感冒药,消食化积药。
睡前服用类,如安神药,通便药。
及时服用类,如治疗心绞痛药品。
中成药忌口特点
服用含人参的药品不宜吃萝卜。
服用清热泻火类药品不宜食辛,辣,姜,酒等热性食物。
服用皮肤病类药品应忌鱼,虾等海腥食物和韭菜。
服用风热咳嗽类药品,应忌煎炸,高盐,油腻食物。
服用含铁的中成药不宜喝茶。
药品剂型的不合格现象
丸剂有虫蛀,表面发霉或者开裂。
片剂变色,龟裂,脱壳霉变。
颗粒软化,结块,吸潮,发霉。
胶囊变形,漏粉,漏油,内容物结块或者化为粉末。
糖浆药液浑浊,摇动后有不化的絮状物,气味难闻。
软膏分层,变色,含异味。
药品的服用方法
服药时应采取站立或坐位姿势,服用后不宜立即躺下;切忌干咽药物(特别是胶囊),容易造成食管损伤;大蜜丸不能整粒吞服,必须撕碎后分次服用。
外用药品的使用注意事项
眼药水应滴于患者的下眼皮和下眼球的部位,不能直接滴于角膜(黑眼珠)上,若需要合用眼药水和眼药膏时,应先用眼液再用眼膏。滴鼻药含有大多激素类成分,所以高血压和心脏兵患者应当慎用。
发烧的分级
37.5——37.9为低热;
38——38.9为中热;
39——39.9为高热;
40或者40以上为超高热。
保健食品的含义
保健食品是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只适宜特定人群使用,具有调节人体生理功能作用,但不具有治疗疾病作用。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国家有关部门从未批准过任何一种保健食品能“提高性能力”,所有号称能改变性能力、壮阳的保健食品均为假冒。
处方单的符号标识
t.i.d——一日三次
b.i.d——一日两次
s.i.d——一日一次
q.i.d——一日四次
p.c——饭后
a.c——饭前
a.m——上午
p.m——下午
q.d——每天
q.h——每小时
q.m——每晨
q.n——每晚
易串味药品分类
口服类:人丹、藿香正气水、藿香正气液、藿香正气胶囊、十滴水、麝香保心丸、速效救心丸、胆舒胶囊、肚痛整肠丸、正露丸。
外用贴膏类:肤疾宁贴膏、附桂风贴膏、狗皮膏、骨友灵贴膏、关节止痛膏、活血解痛膏、辣椒风湿膏、伤湿祛痛膏、伤湿止痛膏、烧伤药膏、少林跌打风湿膏、麝香跌打风湿膏等。
外用擦剂类:风油精、斧标驱风油、红花油、宏利活络油、强力狮子油、清凉油、如意油、麝香风湿油、狮马龙红花油、舒筋健络油。
外用酊剂类:复方土槿皮酊、骨康王(骨痛灵酊)、皮炎宁酊、土槿皮酊、消痛止痛酊、肤阴洁、洁尔阴。
长按上图3秒钟,识别